教师新教育法心得体会7篇
为了让自己的感悟有很好的记录,写心得体会是不错的记录方式,我们在如今的工作或学习中,有很多需要写心得体会的情况,以下是路路文书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教师新教育法心得体会7篇,供大家参考。
教师新教育法心得体会篇1
时光荏苒,忙碌中20__年度的脚步已经悄然走远。我们在过去的一年当中忙碌着、辛苦着、奔波着,同时也收获着,新的学年即将开始,我们在制定“宏伟蓝图”的同时也不要忘记回顾上一年的苦辣酸甜来激励和鞭策自己取得更大的进步。下面我就把本年度的工作做简要的汇报总结。
一、德
我一贯坚持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教育事业。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办事认真负责。热爱教育事业,把自己的精力、能力全部用于学校的教学过程中,并能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在学生中树立了良好的教师形象。能够主动与同事研究业务,互相学习,配合默契,教学水平共同提高,能够顾全大局,团结协作,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
二、能
为了提高自己的教学认识水平,适应新形势下的教育工作,我认真地参加学校每次的培训活动,认真记录学习内容。“脚踏实地,大胆创新”是我教书育人的座右铭。本年度我继续领悟新课程标准,以新思路、新方法来指导自己的工作,认真备课、上好每一节常规课。
三、勤
一年来,我从不迟到、早退、无事假、病假,认真出席每次升旗仪式。和出操。准时参加每周的政治学习。
四、绩
本学期我积极参加校内赛课活动,在准备公开课的过程中我虚心向组内、组外教师请教,查阅了大量的资料,最终拿出了一节符合自身风格、深受学生喜欢的公开课《奥林匹克风》,为本年度的教学工作添上了一个美丽的音符。
在学校组织的元旦文艺汇演暨校园十佳歌手活动中,我利用中午休息时间每天给学生排练指导,学生的演唱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获得了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当然,由于本人能力有限,工作中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待于今后进一步改进。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添砖加瓦。
教师新教育法心得体会篇2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教师新教育法心得体会篇3
作为一名语文教师,自己深知责任重大,工作中不敢有丝毫懈怠,本学期,本人努力完成了教学任务,下面就个人的教学工作总结如下:
一、备好课,上好课
一年级的语文教学任务繁重,要求学生能正确的借助汉语拼音识字、正音、学说普通话。并且认识常用汉字257个,多音字12个,会读会写汉字224个,這么大的学习量如果不讲究科学合理的方法,而让学生单调的读,重复的写,长此以往,学生将对拼读、识字产生厌恶,后果不堪设想。由于一年级小朋友以不随意记忆为主,课堂上经常会发生這样那样想不到的状况。面对本班的52名学生我采用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为主,来提高学生的学习欲望。课堂上看到学生求知的眼神,我感到什么叫幸福,一切的银库都变成了乐趣。课后,我针对教学实际,坚持进行反思,努力调整教学策略,争取每天细微的进步。
二、在语文教学中抓常规
我知道要让学生喜欢自己的学科,首先要让学生喜欢自己,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上课前准备充分,给了我底气,让我的新充满自信。基于這点,面对一群新生,我首要的工作就是抓心,心齐了。注意力集中了,课堂常规自然跟上了。课堂上,我努力营造和谐、活泼的氛围,努力让自己的言语变得更加亲切,充满激情。我特别注重课堂上的过程性评价:“请注意读书的正确姿势”“你的声音真美”“你的回答太精彩了”……简短的评价,更让学生满心欢喜,积极思考。在生生、师生不断互动中,学生学习的兴趣日渐浓厚,学习成绩不断进步。通过一个学期的实践,我感到:课堂常规不是教条式的,不是军训一样进行机械式的动作排练,要想学生在整个课堂兴趣盎然,老师教学的策略以及驾驭课堂的能力是相当重要的,這也是我一直努力在做的。
三、平静对待差异,面向全体学生
基于学生教育起点不同,在能力上必然是存在着差距的,为了减少各种差异,在课堂上我的提问任务驱动不同,是有不同的梯度的。针对学生各自特点,请出相应的学生回答问题。经过一学期下来,因人而民异的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进步比较明显。另外,在对待学生的作业上,我进行了分层布置,避免了学生学习时的茫然,我也尽可能的进行面批,這样能更好的掌握学生运用知识的情况,也让学生感受到老师对每个同学予了相同的关爱。
教师新教育法心得体会篇4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 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认为: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
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应该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教师新教育法心得体会篇5
经过一天的培训,使我深深感到了人民群众赋予我们的责任——我们是孩子人生旅途的启蒙人。我们教育中的一点一滴将直接影响到一个孩子的未来,只有老师不断反思,才能分析自己的教育言行,努力审视自己的教育行为,才有可能更新自己的教育观念,确立新的目标,规划新的发展,使每一个孩子的潜能得到充分的展示。
有人说:一个人经常有什么样的行为,就会有什么样的习惯,有什么样的习惯,就有什么样的态度,有什么样的态度,就有什么样的习惯,有什么样的习惯,就有什么样的性格,有什么样的人生。从这个意义上说,老师对孩子的作用就象国王一样伟大。
幼儿期是孩子品德形成的最佳时期.无论从任何意义上讲,父母都必须承担起幼儿德育工作。父母的素养、价值观都会影响到幼儿。教师作为专职工作者,对幼儿德育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在平时父母和教师都只注重幼儿道德认知的培养,而忽视了幼儿道德行为的培养。认知与行为就如理论与实践是相辅相成的,不能有任何轻重之分。
二十一世纪要求青少年要有广阔的胸怀,知天下事,有较高的道德标准。就幼儿园而言,德育教育已不再是单纯地对幼儿进行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科学、爱劳动,培养幼儿诚实、勇敢、不怕困难等良好品质,而应该进一步帮助孩子学会共处、学会同情、学会关心、
学会竞争、学会分清是非、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形成互相协作、严守纪律,具有集体主义精神的良好行为品德,只有这样,才能顺应时代发展。
在幼儿园经常使用说服、榜样、将故事和奖惩来对幼儿进行德育,他们往往是自上而下,由外到内地把一定的思想、认识或观念赋予幼儿,而不是让幼儿自由选择,自己实践而得到的正确观念,更不是让幼儿运用智慧和经验与环境相互作用后产生的认识,用意动摇,不牢固。
本次培训使我从新认识了幼儿,传统的教育观,把幼儿当作一个接纳知识的“容器”,一个被动的接受者。随着教育观的不断改变,幼儿的一个自主的、又能力的学习者的观点,被我们逐渐认可,而现在我知道了,幼儿不仅仅使一个学习者,而是一个有能力的思考者、思想者。他们有自己分析事物的逻辑,有独特的解决问题的能力,更有我们无可比拟的大胆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从新认识幼儿:从一个“容器”到有能力的学习者,到有能力的思考者,在这一过程中我获得了更好的教育灵感和教育智慧。
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
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通过对《教师法》《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首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其次“为人师表”成为新时期师风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教师要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具有依法执教意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力,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有更高的人文目标,还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通过学习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师新教育法心得体会篇6
我有幸阅读了《中小学音乐教育》这本杂志,整本书既有理论深度,又是能指导教改实践的教育刊物,对我在以后的教学实践中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通过阅读《中小学音乐教育》,使我对新课程背景下音乐教学论的理论观点又有了新的认识,同时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也明白了许多,下面谈谈自己读后所想到的点滴感悟。
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得到发展,是素质则其人教育的灵魂。兴趣是学习的情感因素,参与是学习的行动因素”。兴趣是参与的“向导”,参与是吹遍兴趣之花的春风。在音乐课堂教学中,把握好兴趣和参与这一对孪生的姐妹,其实质就是要确立好学生在课堂学习中的“主体”地位。
一、激发孩子们的学习兴趣,注重引导参与。
一节课的教学效果与孩子的心理状态有着密切的联系。生动有趣,引人入胜的教学,既能激发孩子们的学习热情和求知兴趣,也能促进学生深入思考,使学生自始至终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旺盛的精力参与活动。兴趣能集中孩子的`注意力,能推动学生不懈地学习。在音乐教学中,激发兴趣的导入方法很多,故事法、游戏法、情境法、讨论法、投影法等等,但根据所教的内容做到新颖别致,丰富多彩,运用得好会使学生产生获取知识的兴奋状态,这样孩子们对音乐课就会产生浓厚的兴趣。
二、培养兴趣,调动参与
从目前音乐教学现状看,大多数老师都已注意课堂上培养学生的自主能力。但个别还存在着“满堂灌”的现象,这样学生处与机械接受理解的地位,体会不到参与之乐,思维之趣,成功之悦。视唱教学一直是音乐教学的一个薄弱环节,在进行视唱练习时,以往的做法是:教学生认清唱名,视唱前就做一些辅助性的节奏练习等。如介绍歌谱的旋律特点,该注意的某些音乐符号,歌曲中重难点拎出来做预备视唱练习,反复练习直到“学会”。这样做的优点是学生对于歌谱的认识和音乐理论知识由陌生和困难逐步了解学会,弊端是学生由于预先知道了教学中的重点,课堂气氛很不活跃,甚至没有兴趣,建议教师在教学中尝试引导学生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及时评价,积极参与
音乐教学中重视对学生学习的评价是激励不同层次学生学习的催化剂。对素质好的学生,因为它们的成功率比较高、自信心比较强,评价他们的学习可以严格一点,有利于促进他们更加勤奋,对于素质较差的学要捕捉他们的闪光点,如个别五音不全的学生,他歌唱得不好,但吹口琴、吹竖笛、敲打击乐比较好,教师应及时的评价“很不错,以后还要多练。”激发了后进生的自信心,促进了后进生的参与意识。在教师的帮助下,使学生们在不同的起跑线上自我完善。
总之,《中小学音乐教育》以丰富的课堂教学形式表达出来,很好地帮助了我们音乐教师整理教学思想,提升了教育理念,并积极探索与实践的结合,特别注重把教学理论和研究成果运用于实际教学,指导教学工作,同时也注重将教学经验总结上升到理论层面。读了此杂志,让我感触很深,留给我思考的也很多。
教师新教育法心得体会篇7
?义务教育法》规定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新法的强制性以及法律责任。同时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尤其对其中第二十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感触颇深。教育的核心就在于让儿童始终体验到自己的尊严感。“自尊和受人尊重是人生存的一种基本需要。”在教育工作中,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哪怕是一个不十分出色的孩子,只要老师关心他,重视他,为他提供各种机会,他也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孩子。为此苏霍姆林斯基曾告诫说:“在影响学生的内心世界里,不应该挫伤他心灵最敏感的一个角落——人的自尊心。”
教师应树立真心诚意对待学生,诚心诚意把学生当主人的观念,使他们在信任与被重视的良好的教育氛围中健康成长。而第四章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学生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作为老师,应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用真诚和全身心的爱走进学生的心灵,在教育学生时,应讲究方式,注重艺术,三思而后行。面对那后进的、犯错误的学生,老师应该怎么办呢?首先是要放平心态,用发现的目光来看待学生。即使在最难教育的学生面前,也要信心百倍,透过学生气人的一面,看到他可爱的一面,看到他的热情上进。作为教师,要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允许学生在学习上产生错误。
苏霍姆林斯基说:“老师无意间的一句话,可能造就一个天才,也可能毁灭一个天才。”因此教师一定要用仁爱之心和宽容之心对待每一个学生,尤其是不要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和人格。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